閑來讀《左傳》(157):韓宣子買玉奔向中原 <p class="ql-block ql-indent-1"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20px;">魯昭公十六年(前526年),晉正卿韓起(宣子)至鄭聘問。公干之外,尚有一私事。韓起有一套玉環(huán),有一片在鄭商人手里。古之玉環(huán),由數(shù)片玉組成,缺一不成環(huán)。韓起遂“謁諸鄭伯。”向鄭定公請求,以得到玉環(huán)。可見,此套玉環(huán)很貴重,韓起又很喜愛,否則,韓起作為正卿,不可能提出如此要求。說是請求,其實就是索取,不花代價獲得。然對鄭而言,這是小事一樁。晉是盟主,鄭是被保護國;韓起是晉正卿,不能得罪,而一片玉,又值幾個錢?拿來送給他不就行了??勺赢a(chǎn)“弗與。”偏偏不給。子產(chǎn)搪塞說,此非官府收藏之物,我們君主不知道。</span></p><p class="ql-block ql-indent-1"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20px;">鄭卿大夫子太叔、子羽著急了,埋怨子產(chǎn)說,韓先生要求又不高,為何不滿足他呢?晉國及韓先生,都不可以輕視。若現(xiàn)在有奸邪之人挑撥離間,煽起他們憤怒,我們后悔都來不及。你先生何必吝嗇一片玉環(huán),以此惹來他們憎恨。還是找來玉環(huán)給他為好。</span></p><p class="ql-block ql-indent-1"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20px;">子產(chǎn)回答說,我不是輕視晉國,也沒有三心二意,正因為如此,才不肯給與。我之所以這樣做,皆為忠實誠信之故。我子產(chǎn)聽說過,治理國家,不是難在對待他國,而是擔(dān)心不以禮制為本。若大國向小國提出要求,不管有理無理,都想得到滿足,那小國如何辦,給還是不給?若小國不用禮制抵制他們,他們就會貪得無厭。久而久之,那我們就會成為他們邊境之邑,國將不國。而韓先生是奉君命出使的,若又來索取玉環(huán),那就會被人認(rèn)為貪婪邪惡。為了一個玉環(huán)卻引出兩種罪過:我們國將不國,韓先生成了貪婪之人,這不是因小失大嗎?故我要拒絕他。</span></p><p class="ql-block ql-indent-1"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20px;">韓起于是自己找到商人,去買那片玉環(huán),“既成賈矣。”已經(jīng)成交了。商人說,此事得告知朝廷大夫。韓起便對子產(chǎn)說,上次我請求玉片,執(zhí)政認(rèn)為不合道義,我就不敢再堅持?,F(xiàn)在我從商人那里買了它,商人要求將此事稟告執(zhí)政,故我在此冒昧向執(zhí)政請求。韓起很自信,我是買的,這下你該無話可說了吧?不想,子產(chǎn)仍不肯放過,說道,從前我先君桓公,與商人一起從王畿遷來,并肩協(xié)作,清除這塊土地,砍掉蓬蒿藜藿,共同居住此地。世代皆有盟誓,用來互相信賴。誓曰:“爾無我叛,我毋強賈,毋或匄奪。爾有利市寶賄,我勿與知。”(你不背叛我,我不強制購買,不要乞求,不要奪取。你有好生意和寶貴之物,我也不加過問)。憑借這個盟誓,故能互相保護,一直至今?,F(xiàn)在,您先生帶著友好情誼,屈尊來到我國,卻叫我國欺負(fù)商人,這是在教導(dǎo)我國去背叛盟誓,這恐怕不可以吧?先生您得到玉片,卻失去諸侯,我相信您一定不會這樣做;而我國若同意了這件事,違背了禮制準(zhǔn)則,如同變成晉之一邑,我國也不會這樣做。故若我子產(chǎn)同意這樁買賣,真不知道對雙方有什么好處?</span></p><p class="ql-block ql-indent-1"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20px;">韓起聽了,辭謝了玉片,說,我韓起不才,怎敢以得到玉片,來獲得兩項罪過。于是取消了交易。</span></p><p class="ql-block ql-indent-1"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20px;">韓起索玉之事,表面上看是一小事。為一片玉環(huán),是否要得罪一個大國,一位正卿?孰輕孰重,誰都分得清。然子產(chǎn)卻認(rèn)為這是一件大事。這不僅僅是一片玉,而是一個公平誠信問題。韓起第一次是索取。名義上是請求,實際上是憑自己身份,不花代價得到,或叫強奪。因子產(chǎn)反對,沒有成功后,韓起第二次,是向商人買玉。這下總可以了吧?可子產(chǎn)還是反對。為何?如果是一次正常買賣,如盟誓所言,子產(chǎn)不能干涉。然我們從故事中看出,這是一次非正常買賣。買賣成交之后,商人要求,此事要征得朝廷大夫同意。這里有個問題,明明盟誓規(guī)定不需要,為何商人還要這么做?只有一個原因,買賣有問題。很大可能,或韓起壓低了價格,或商人根本是不想賣,只是迫于壓力才如此。其實韓起就是強買。而商人將事情反饋,就是想官府為他作主,也想看看當(dāng)年之盟誓還有沒有用?</span></p><p class="ql-block ql-indent-1"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20px;">子產(chǎn)當(dāng)然看出此中貓膩,知曉事情之利害關(guān)系。故強奪也好,強買也好,堅決不同意。當(dāng)然,為了維護與大國友好關(guān)系,不能得罪韓起,說起道理來遂委婉含蓄,又曉以大義,軟中有硬,肉中有骨。</span></p><p class="ql-block ql-indent-1"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20px;">子產(chǎn)抓住兩點,來重點展開。第一,我們與商人有盟誓,互相保護,互不背叛,買賣不得干涉。故商人之利益不容損害,否則就是背盟,失去誠信。如果我們不能保護商人權(quán)益,無條件滿足大國欲望,等于成了大國一邑,國將不國,我們不會同意。第二,韓先生奉君主之命,前來聘問,為了增進友誼。若韓先生帶著私心,來欺負(fù)我國商人,不但會影響韓先生形象,也會影響晉國形象,失去諸侯,韓先生也不會同意。故我拒絕韓先生,恰恰是為了韓先生。韓先生受了玉,等于失了玉(失去諸侯),韓先生不受玉,等于得了玉(諸侯尊之)。</span></p><p class="ql-block ql-indent-1"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20px;">子產(chǎn)這家伙有才。他把韓起買玉之小事,上綱上線。小事升華,小題大做,提高到國家之層面,誠信之高度,勸告韓起不要因小失大。話已至此,道德綁架,韓起還能怎樣,辭掉玉片唄。不但要辭玉,還要感謝子產(chǎn)之提醒呢。韓起臨回國,私下去見子產(chǎn),“以玉與馬?!彼蜕嫌衽c馬,感謝其金玉良言。當(dāng)然,這個子產(chǎn)可安心地收下,因為這是強者之感謝之物,不算賄賂。</span></p><p class="ql-block ql-indent-1"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20px;">我以為,子產(chǎn)之言行有兩點值得肯定。一是重商。春秋之時不像后世,商人地位極低。有幾個國家可是很重商的,齊國是其一。鄭國亦是,與商人簽有盟約,比較開放。無商不活,無商不富,商品流通了,市場活躍了,民焉得不富。這是最基本道理??珊笫澜y(tǒng)治者不允許,鄙視商人,這是因為專制統(tǒng)治所需,人不流通,釘在原地,便于統(tǒng)治;或者根本不想民富,飽暖思淫欲,也不利統(tǒng)治。而鄭國不搞這一套??梢钥隙?,鄭國若非受地理之制,夾在晉、楚之間,則又是一個齊國。二是有契約精神。子產(chǎn)為了小小一片玉,不惜得罪韓起及晉國,是因為鄭國與商人訂有盟誓。盟誓何用,為了遵守。若違背盟誓,又何用盟誓。這是誠信問題。專制社會,權(quán)大于一切。契約社會,權(quán)最大,錢最多,也得遵守契約。這是文明與專制之根本區(qū)別。子產(chǎn)之契約精神,實為中國古代文明之一抹曙光。</span></p>